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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5-03 | 星期五

12月18日起 加拿大警察可強制司機進行酒測

發表: 2018年12月12日

多倫多警方認為,強制性酒測實施後,能有效阻止人們酒後駕車,也能準確地測出違規者。(Fotolia)
多倫多警方認為,強制性酒測實施後,能有效阻止人們酒後駕車,也能準確地測出違規者。(Fotolia)

(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)在加拿大,不清醒駕駛(Impaired Driving)是導致最多人員傷亡的犯罪行為。截止12月11日,今年已有900多名多倫多人面臨這項指控。

為打擊不清醒駕駛,加拿大新法規(Bill C-46)的第二部分將於下週二(18日)正式生效。新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兩點:

第一,加拿大警方將有權要求司機提供呼吸樣本。即使警方沒有合理理由懷疑司機體內有酒精,警官仍然可用手上的設備進行檢測。全球40多個國家已實施強制性酒測。拒絕檢測的司機至少要付罰款2,000元(加元,同下),還可能面臨刑事指控。

現在的問題是,警方在路邊設點檢測時,高達50%的酒精含量超標司機僥倖逃脫法網。多倫多警方認為,強制性酒測實施後,能有效阻止人們酒後駕車,也能準確地測出違規者。

第二,酒駕者須支付更高罰款: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80∼119毫克的初犯,至少要付1,000元;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120∼159毫克的初犯,至少要付1,500元;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159毫克的初犯,至少要付2,000元;如果初犯拒絕滿足警方的酒測要求,至少要付2,000元。

如果某人第二次違反以上規定,至少須入獄30天;如果某人第三次違反上述規定,至少須入獄120天。

責任編輯:岳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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